媒體報道溫州市民需花數(shù)十萬元續(xù)期購買住宅使用權的新聞一石激起千層浪。盡管溫州國土部門已出面澄清這屬“信息誤讀”,但“房屋到期怎么辦”的問題著實讓不少業(yè)主內心焦灼。
對此,目前中央層面的頂層設計未有定論?!段餀喾ā芬?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可自動續(xù)期,但到底這是“有償”還是“無償”,也無定論。
而具體到城市,也“因城而異”,深圳很早就探索土地的有償使用,目前已有上世紀80年代行政劃撥的土地超過“20年期限”,只需繳少額費用便可續(xù)期;此外,廣州乃至全國大部分城市的宅地,都是“頂格”擁有70年使用權,直到2060年、也就是40年后,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問題才會集中出現(xiàn)。
專家建議,這個問題值得關注但不必過慮,隨著城市發(fā)展模式的轉變以及城鎮(zhèn)化的深化,靠土地財政發(fā)展城市的方式也在逐漸發(fā)生轉變,也許未來某一天,逐年征收房產稅將取代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金。
爛尾地:重新轉手需補地價
這幾年,廣州不少爛尾樓或爛尾地重新盤活入市,這些爛尾樓大多形成于上世紀90年代末。廣州從2003年起盤活了一批爛尾樓。到2013年,廣州對當年尚存的35宗爛尾樓中的22宗進行盤活,其中,名城商業(yè)廣場、君薈名軒、中源御品等都相繼盤活入市。在今年初,位于越秀區(qū)農講所站附近的東山印象臺也開賣,且銷量不錯。
知情人士陳先生對南都記者說,新接手的開發(fā)商在盤活爛尾樓或爛尾地時都會重新補交地價,“比如雅鳴軒就是在2011年補交了爛尾年份的地價,所以土地使用年限如今是從2011年起計”。據介紹,其當年補交是按基準地價的35%來補,“當年是按6000多元/平方米乘以35%來補的,不像溫州的案例是按評估價的35%來補”。
自2014年《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土地節(jié)約集約利用的實施意見》實施后,開發(fā)商補繳地價時,從以往以“基準地價”為標準,調整為以“市場評估地價”為標準了。
陳先生說,廣州這幾年的基準地價一路上升,2005年至2006年時廣州中心城區(qū)的基準地價是2000多元,到2011年至2012年大概是6600元;如今,中心區(qū)的住宅用地基準地價普遍是1.5萬元/平方米,商業(yè)是2萬元/平方米左右。如果需要補地價,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房改房:首次入市需補1%土地出讓金
即便是上世紀80年代修建的房改房,如果要進入二手市場交易,也必須補清地價。記者查閱相關資料顯示,房改房補地價與評估價掛鉤,具體標準為評估價的1%。因此即便這類房子看起來很破舊,剩余年限可能比有些電梯樓還長。首次流轉之后的房改房,擁有70年土地使用權。據了解,廣州對房改房流轉的政策比較寬松,有些城市收取的土地出讓金比例會更高。
以廣州梅花村為例,該小區(qū)位于楊箕,樓齡普遍在35年左右,均價普遍在3.6萬-4萬之間,部分年輕人愿意買這樣一套老房子是沖著它所帶的鐵一小學學位。而賣房的業(yè)主多為常年在此居住的老人,將房子賣掉置換電梯房。
搜房網廣州二手房電商商圈經理李瑤說,買家陸先生前不久看中了先烈中路81號大院的一套二手房,面積60平米,總價為185萬元,對接的是先烈中路小學。陸先生對這套房子很滿意,但最大的顧慮就是它的樓齡:這是一套1976年的老房子,均價卻高達3萬/平方米。而在看過“溫州商品房到期高額續(xù)費”的新聞后,最終夫妻二人放棄了在越秀買學位房的計劃。不過,南都記者從多個中介那里獲悉,這個新聞目前對二手樓市影響非常有限。
據了解,廣州最早期的商品房是東湖新村,以其最早期的產品從1978年開始開發(fā)計算,到目前使用年限使用了38年,尚有32年方到土地使用年限。至于商業(yè)性質的寫字樓或公寓,由于都屬于劃拔用地,未轉賣給私人業(yè)主,所以也不存在補交地價情況。
專家:房產稅或將取代土地財政
自上世紀80年代土地開始公開出讓以來,以及1990年國務院發(fā)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土地的使用年限不超過40年(商業(yè))、50年(寫字樓)或70年(住宅),大多數(shù)地方政府在賣地時都按“頂格標準”出讓。以住宅為例,“集中到期”的時間是2060年前后。
長期關注廣州房地產市場的米思圖(化名)認為,像廣州、深圳這些大城市,這30年來的發(fā)展頗依賴土地財政,通過賣地獲得土地出讓金反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地鐵等基建很大程度都依賴土地出讓金的收益,以此推進城市化進程,“這可以理解為是當時政府的融資手段”。
根據米思圖的觀察,解決這個問題對住宅產權的重要性甚于商業(yè)產權,商業(yè)產權到期了如果缺乏商業(yè)價值,業(yè)主可以放棄,但住宅卻關乎民生。不過,除了個別城市,這個問題對大多數(shù)城市來說,并非那么緊迫。當然也有例外,比如個別城市早期出讓的地塊年限較短。
米思圖說,時至今日,城市化率越來越高,到了住宅土地使用權“集中到期”的2060年前后是三四十年后的事,到時城市發(fā)展模式與今天也將大為不同,城市規(guī)模成型,基礎設施完備,不需要那么大的資金量發(fā)展城市,可能通過逐年征收房產稅這樣的方式,對地方政府和市民都是更加平穩(wěn)的財政收入來源和負擔方式。對于房地產稅的征收,他的觀點是:審慎研究、逐步過渡、擇機實施。
個案
深圳市規(guī)土委:
續(xù)期補繳35%地價
指特殊行政劃撥用地
針對深圳如何處理土地使用權續(xù)期問題,不少媒體援引《深圳到期房產續(xù)期若干規(guī)定》稱,補繳地價數(shù)額為公告基準地價的35%。但深圳市規(guī)土委在回復南都記者采訪時指出,該規(guī)定特指在深圳存在的、特殊的行政劃撥用地。對于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如何續(xù)期、是否需要交納地價等問題,深圳還在研究制定相關政策。
據媒體報道,今年3月份,深圳長城大廈一套80.6平方米的住宅申請土地使用年限延期20年,花費了4.5萬元,補交地價款僅為市值的0.7%。該報道引用了2004年深圳市頒發(fā)的《深圳到期房產續(xù)期若干規(guī)定》指出,補繳地價數(shù)額為公告基準地價的35%,并按約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這一新聞導致很多人誤認為,深圳對于所有性質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后,都要求按照公告基準地價的35%進行補繳。但實際上,《深圳到期房產續(xù)期若干規(guī)定》明確約定了適用范圍,特指在深圳存在的、特殊的行政劃撥用地。
廣東信榮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茂榮律師介紹,一般住宅建設用地普遍都是通過土地出讓的方式取得,并不適用該規(guī)定,因此也不是按照公告基準地價的35%補繳地價,具體付費標準目前尚無規(guī)定。
深圳市規(guī)土委也表示,1995年9月18日后已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如何續(xù)期、是否需要交納地價等問題,深圳正在研究制定相關政策。
長城大廈用地屬于行政劃劃撥土地還是出讓土地?該住宅補繳的4.5萬元具體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在細則出臺前,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的住宅房地產按照何種標準補繳地價?這些問題,深圳市規(guī)土委并未進一步回應。
備注:數(shù)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 名稱 | 最新價 | 漲跌 |
|---|---|---|
| 盤螺 | 3250 | - |
| 冷軋卷 | 3940 | - |
| 耐磨板 | 5670 | - |
| 鍍鋅管 | 4320 | - |
| 球扁鋼 | 5310 | - |
| 鍍鋁鋅彩涂板卷 | 4400 | - |
| 管坯 | 32290 | - |
| 冷軋無取向硅鋼 | 4160 | - |
| 彈簧鋼 | 4850 | - |
| 鉬鐵 | 227600 | 1,500 |
| 低合金方坯 | 3000 | - |
| 鐵精粉 | 1130 | - |
| 高硫主焦煤 | 1090 | - |
| 鎳 | 150120 | 3100 |
| 中廢 | 20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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