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縣2014年廉租租房建設項目(馬官項目點)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標公示
安市公資交(建)告(2015)9號
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普定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招標人)委托貴州安誠招標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代理機構(gòu))公開招標的普定縣2014年廉租租房建設項目(馬官項目點)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安市公資交(建)告(2014)782號)已于2014年12月15日10時30分在安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評標,根據(jù)評標委員會評定的評標報告,現(xiàn)將評標結(jié)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標候選人:貴州銘陽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中標價:04定額下浮0.5%
中標工期:5個月
項目負責人:楊勝權
項目負責人資質(zhì):
注冊(職稱)證號:
第二中標候選人:貴州凱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中標價:04定額不下浮
中標工期:5個月
項目負責人:何朝輝
項目負責人資質(zhì):
注冊(職稱)證號:
第三中標候選人:湖北省清江路橋建筑有限公司
中標價:04定額不下浮
中標工期:5個月
項目負責人:李紹雍
項目負責人資質(zhì):
注冊(職稱)證號:
中標結(jié)果公示至2015年1月12日,根據(jù)《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七部委局11號令),在公示期內(nèi),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有權依法向普定縣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投訴。投訴人投訴時,應當提交投訴書。投訴書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1)投訴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被投訴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lián)系方式;
(3)投訴事項的基本事實;
(4)相關請求及主張;
(5)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
投訴人是法人的,投訴書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投訴的,投訴書必須由其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訴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投訴書有關材料是外文的,投訴人應當同時提供其中文譯本。
安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5年1月8日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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