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著太原市小店區(qū)黃陵街道辦事處“城中村”集體經濟改制公司選舉工作的順利完成,該街道辦集體經濟組織實現轉型發(fā)展邁出堅實的一步。
去年12月以來,按照省委書記王儒林在太原調研后對“城中村”改造提出的意見精神和太原市委市政府對“城中村”改造的具體部署,小店區(qū)委區(qū)政府高度重視“城中村”改造,在出臺“1+12”系列文件的基礎上,結合第十屆農村兩委換屆,自加壓力,對城中村原村集體經濟組織改制后的42個公司及10個公司籌備委員會進行換屆選舉,進一步理順城中村管理體制,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步伐。
根據部署,黃陵街道辦事處城中村原村集體經濟組織改制后成為6個股份制公司。據介紹,集體經濟組織改制方案是依法經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后制定的,明確細化集體成員應享有集體資產資源股份和集體收益分配份額;改制后的公司擁有了獨立的法人資格,更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管理體制、經營機制,有利于經營管理集體資產,壯大集體經濟,增加集體成員收入。
據悉,這些城中村原村集體經濟組織改制后的公司黨組織在公司工作中發(fā)揮政治核心作用,圍繞公司經營開展工作,支持持股人代表會議、董事會、監(jiān)事會依法、依規(guī)、依政策行使職權,發(fā)揮黨組織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掃碼下載
免費看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