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廣東省藥學會發(fā)關于發(fā)布《廣東省醫(yī)療機構抗腫瘤藥物分級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并印發(fā)了《廣東省醫(yī)療機構抗腫瘤藥物分級管理限制使用級參考清單》,共涉及78個藥品,該通知自2021年7月27日起施行。
指導意見明確了抗腫瘤藥物的定義,指通過細胞殺傷、免疫調控、內分泌調節(jié)等途徑,在細胞、分子水平進行作用,達到抑制腫瘤生長或消除腫瘤的藥物,一般包括化學治療藥物、分子靶向治療藥物、免疫治療藥物、內分泌治療藥物等,不包括止吐藥、鎮(zhèn)痛藥、升白藥等輔助抗腫瘤治療的藥物。
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實行分級管理。根據安全性、可及性、經濟性等因素,將抗腫瘤藥物分為限制使用級和普通使用級。
具體劃分標準如下:
限制使用級抗腫瘤藥物的劃分標準
符合下述情況之一的,建議納入限制使用級抗腫瘤藥物:
藥物毒副作用大,納入毒性藥品管理,適應證嚴格,禁忌證多,須由具有豐富臨床經驗的醫(yī)務人員使用,使用不當可能對人體造成嚴重損害的抗腫瘤藥物。
在國內上市未滿3年(即2019年1月1日后上市)的抗腫瘤藥物,用藥經驗較少的新型抗腫瘤藥物。
價格昂貴、經濟負擔重的抗腫瘤藥物。即口服制劑或注射劑單藥治療腫瘤疾病月均費用在15000元(包含)以上的抗腫瘤藥物。
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細胞免疫治療(CAR-T、NK)、單克隆抗體(CD20,CD30,BCMA,BiTE,CD33,CD52……等)及腫瘤疫苗等原則上納入限制使用級管理。
“本指導意見”沒有列入的2019年1月1日后上市的抗腫瘤藥物自動列為限制使用級管理。
普通使用級抗腫瘤藥物:指除限制使用級抗腫瘤藥物外的其他抗腫瘤藥物。
抗腫瘤藥物分級管理清單由廣東省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制訂,并結合藥品上市后評價工作,進行動態(tài)調整,原則上一年調整一次。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 名稱 | 最新價 | 漲跌 |
|---|---|---|
| 高強盤螺 | 3880 | - |
| 花紋卷 | 3230 | - |
| 容器板 | 3640 | - |
| 鍍鋅管 | 4210 | - |
| U型鋼板樁 | 3870 | - |
| 鍍鋅板卷 | 3980 | - |
| 管坯 | 32290 | - |
| 冷軋取向硅鋼 | 9460 | - |
| 圓鋼 | 3600 | - |
| 鉬鐵 | 227600 | 1,500 |
| 低合金方坯 | 3110 | - |
| 塊礦 | 820 | - |
| 一級焦 | 1610 | - |
| 鎳 | 145220 | 5000 |
| 中廢 | 227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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