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爾濱市紀委通報了近期發(fā)生的9起違紀典型案例??此茟T例的通報中,竟有一則2億大案。
小伙伴們上次聽說黑龍江的億元大案,涉案人是龍煤集團分公司副總于鐵義,他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財物超3億。
請注意,于是能源企業(yè)高管,掌管銷售大權,也難怪“一天不進錢我都心難受”,而今日通報的這名2億元貪官,什么級別也沒有,可犯的事兒讓人瞠目結舌。
此人是哈爾濱南崗區(qū)紅旗滿族鄉(xiāng)曙光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于福祥,他目無法紀、大肆貪占公款,腐化墮落、極度奢靡,涉案金額達2億多元。在被審查期間,對抗組織審查,并恐嚇威脅執(zhí)紀審查人員。
我們常說“都市村官、小官巨貪”,然而一個二線城市的村支書,哪來這么大本事?
哈爾濱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局對曙光村的規(guī)劃顯示,曙光村地理位置較為優(yōu)越,村民的人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居住條件、生活用水、道路建設等方面均優(yōu)越于其他村落。此外,曙光村的農業(yè)主要以蔬菜種植為主,工業(yè)主要以文教用品加工工業(yè)為主,現該類工業(yè)已成為該村經濟發(fā)展的主體。
根據哈爾濱市紀委的調查,于福祥作為一名基層黨員干部,把曙光村當作自己的“自留地”和“獨立王國”,僅2011年至2012年,涉嫌挪用公款8520萬元,至今仍有4700萬元未歸還。
從征地上撈錢是都市村官腐敗的主要途徑,于福祥亦是如此:
2011年,他將征地補償款1080萬元以“農民新居”建設資金名義從鄉(xiāng)農經中心借出,實際用于其個人開辦的公司支出;
同樣在這一年,他以“白條”支出挪用征地補償款2000萬元,致使征地工作至今無法進行。
與手握關鍵權力或身處關鍵崗位的高官腐敗不同的是,小官貪腐通常是“以霸謀財”,把自己打造成稱霸一方的能人,無法無天,把國家和人民的財產當做自家資本隨意揮霍。
于就是典型的“村霸”,橫行鄉(xiāng)里、欺壓群眾。2010年7月,他糾集社會閑散人員20余人,將市農電局4名工人砍傷。此外,于福祥被審查期間,對抗組織審查,并恐嚇威脅執(zhí)紀審查人員。
2012年12月,黑龍江媒體曾報道《哈爾濱一村主任自費97萬買校車供農村孩子免費乘坐》。文章說的就是于福祥。現在看來,自費的97萬到底從哪來還真的說不準。
中紀委機關報《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曾這樣評價這些基層腐敗現象:他們雖然官職不高,卻往往直接損害群眾的切身利益,是不折不扣的“碩鼠”。
原供職于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的李華波,僅僅是一名股長,憑一枚假公章,就伙同他人侵吞公款9400萬元。這筆款相當于鄱陽這個國家級貧困縣年財政收入的1/4。
河北省秦皇島市北戴河供水總公司原總經理馬超群,涉嫌受賄、貪污、挪用公款,家中搜出現金上億元,黃金37公斤,貪腐數額令人觸目驚心。
陜西省西安市雁塔區(qū)丈八街道東灘社區(qū)原主任于凡,在東灘社區(qū)開發(fā)建設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在確定開發(fā)商、簽訂開發(fā)合同等環(huán)節(jié),向開發(fā)商索要好處費5000萬元用于個人生意投資和生活花費。以“打價格差”等方式通過承攬土方、砂石、地材等工程項目獲取非法利益,總涉案金額上億元。
事實上,滋生這些小官貪腐的溫床,正是在于微權力的監(jiān)督環(huán)節(jié),如果監(jiān)督不到位,一些基層干部的“用權觀”就演變成了“霸權觀”。
上文提到的馬超群,他采用的手段是多次索賄勒索用水企業(yè)。北戴河供水總公司多位職工,在接受采訪時均表達了對他的的憤怒之情,認為其囂張跋扈,愛打人,隨意克扣職工獎金。更甚的是,馬超群曾派人燒鑄砍刀,并置放在后車廂中。
而河南一巡察組在接到群眾舉報后,進駐一鄉(xiāng)開展調查,組長深夜突接恐嚇電話:“都是本地人,你的家是搬不走的,有人要出10萬元買你的一條腿!”
治理基層腐敗,是夯實政治生態(tài)的根本?,F在看來,基層腐敗嚴重的地方,往往就是黨組織薄弱渙散的地方。因為在這些地方,權力異化為個人稱霸的工具,腐敗分子早就忘記了權力是為誰服務的。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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