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犍為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川投資備[2017-511123-01-03-231440]FGQB-0416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 犍為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犍發(fā)改代理比選備案[2018]13號。
2.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yè)主:四川犍為天御農業(yè)科技有限公司
2.2 建設地點:四川省樂山市犍為縣清溪鎮(zhèn)南岸村1.2.3組(天御新農新城濱河路2333號)
2.3 項目規(guī)模:本項目為四川犍為天御農業(yè)科技有限公司新農新城農業(yè)綜合服務平臺建設項目。新農新城項目總占地面積168畝,農業(yè)綜合服務平臺建設面積6722平方米,項目主要建設九中心一平臺農業(yè)綜合服務平臺,本次申報項目包含其中農村實用技術咨詢與培訓、農產品檢測與可追溯系統(tǒng)、農村金融保險服務平臺三大服務板塊。
2.4 計劃工期:54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17年11月
2.5 項目總投資:3635.20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商請樂山市農商銀行或農業(yè)銀行貸款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1100.00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 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暫定級 。
3.2 申請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應至少已完成1個(0至3個)房屋建筑類分類項目業(yè)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1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yè)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50%(0至100)。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申請。
4.申請人參加比選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并同意按國家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60%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代理機構(已在川報網(wǎng)免費注冊),請自發(fā)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2018年08月06日15時00分(申請截止時間。從發(fā)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選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比選網(wǎng)下載比選文件。
4.2 比選技術服務費200.00元。
5.隨機選擇中選人
5.1 擬任項目負責人應在申請截止時間,帶齊以下證件、證明材料參加隨機選擇,地點為四川省樂山市犍為縣清溪鎮(zhèn)南岸村1.2.3組(天御新農新城濱河路2333號)。
(1)申請人有效的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副本(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2)擬任項目負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3)申請人為擬任項目負責人繳納的最近連續(xù)6個月養(yǎng)老保險(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按規(guī)定緩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納的應提供社保部門的證明)。
5.2 申請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擬任項目負責人遲到或不是在川報網(wǎng)上填寫的擬任項目負責人本人親自參加隨機選擇的,比選人不予受理。
5.3 比選人通過川報網(wǎng)按規(guī)定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5.4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擬任項目負責人和有關監(jiān)督部門現(xiàn)場監(jiān)督下進行。
6.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四川犍為天御農業(yè)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樂山市犍為縣清溪鎮(zhèn)南岸村1.2.3組(天御新農新城濱河路2333號)
郵 編:614400
聯(lián) 系 人:張文英
電 話:0833-2298895
傳 真:0833-2298895
2018年08月01日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 名稱 | 最新價 | 漲跌 |
|---|---|---|
| 盤螺 | 3250 | - |
| 冷軋卷 | 3940 | - |
| 耐磨板 | 5670 | - |
| 鍍鋅管 | 4320 | - |
| 球扁鋼 | 5310 | - |
| 鍍鋁鋅彩涂板卷 | 4400 | - |
| 管坯 | 32290 | - |
| 冷軋無取向硅鋼 | 4160 | - |
| 彈簧鋼 | 4850 | - |
| 鉬鐵 | 227600 | 1,500 |
| 低合金方坯 | 3000 | - |
| 鐵精粉 | 1130 | - |
| 高硫主焦煤 | 1090 | - |
| 鎳 | 150120 | 3100 |
| 中廢 | 20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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