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線3.5萬伏和11萬伏下(先建),后搭建民宅,如果電擊傷,他們的責任怎么劃分?給個法律條例
發(fā)布時間:2020-08-04 15:11
編輯:創(chuàng)大鋼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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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線3、5萬伏和||萬伏:下先建,后搭建民房如果電擊傷建民宅都責任應該大些明知高壓餞下不許建民宅還要建電力部門也有責任應該
高壓線3、5萬伏和||萬伏:下先建,后搭建民房如果電擊傷建民宅都責任應該大些明知高壓餞下不許建民宅還要建電力部門也有責任應該力牌說明情況。|||這種情況肯定是雙方都有責任,明知道有高壓線還建房子,建造者有責任,供電公司沒有巡查到線下有房子,或者知道沒有勸阻,也有責任,具體的大小劃分,就得看怎么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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