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從江蘇省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熱線獲悉,蘇州住房公積金再出新政,住房公積金余額可提取用作首付款,且不影響后續(xù)公積金貸款額度。據(jù)了解,該新政適用于蘇州大市范圍內(nèi)(不包括工業(yè)園區(qū)),即蘇州姑蘇區(qū)、高新區(qū)、相城區(qū)、吳中區(qū)、吳江區(qū)、昆山市、常熟市、張家港市、太倉市。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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